工人安全保证书合集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保证书,保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写起保证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人安全保证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人安全保证书 篇1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作业工人现场的安全操作,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汽(广州) 项目经理部同 公司职工 签订 20xx 年度北汽(广州)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技术改造项目个人安全作业保证书,保证内容如下:
1.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4.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
5.安全措施不全,单分项工程工长未做安全技术交底,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情况报项目安全主管处理;
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报告领导处理;
7.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穿拖鞋上班,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机、电设备,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改,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
8.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予以罚款或退场开除,若因个人违章责任自负。
工人安全保证书 篇2
本人工作岗位: 本人所在部门: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煤矿和煤矿矿长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措施条例及煤矿“三大规程”。
2、本人能认真学习煤矿制定的仁怀市梯子岩煤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煤矿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和对下属工作人员的各种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煤矿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煤矿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煤矿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煤矿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煤矿和科室领导监督。
工人安全保证书 篇3
作为山西潞安集团华亿五一煤业有限公司的员工,自愿接受公司安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并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自愿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等各级安全和业务技能(学习)与培训,认真学习实践“三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全覆盖”的各项要求,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及不被别人伤害)。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本岗位(或工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操作。
4、保持工作现场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保证能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以及本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操作过程中,合理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救急工具和消防器具。
7、积极参加公司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向上报告,并配合班组进行解决。
8、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积极参与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的指挥。
9、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注意上下班车辆行驶安全及乘坐班车的安全。
10、强化自身安全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直接责任。如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公司的辞退,并承担相应后果。
工人安全保证书 篇4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作业现场工人的安全操作,安全部同 签订 20xx年个人安全作业保证书,保证内容如下:
1.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4.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
5.对安全防护措施不全、单分项工程工长未作安全技术交底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情况报安全部门处理;
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报告领导处理;
7.团结协作,做到身边无事故;
8.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对以上八条遵照执行。
工人安全保证书 篇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人安全保证书 篇6
1、自觉遵守国家及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反劳动纪律。
2、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乱抛物件。
3、在施工现场内不准吸烟,不随地大小便,上班前不喝酒。
4、施工不穿硬底鞋、拖鞋不赤脚、不赤膊上阵。
5、不随意挪动、拆改施工现场各部位的防护措施。
6、接受施工队的入场安全教育和考核。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法规。
7、积极参加“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创造安全文明工地,努力实现安全无事故目标。
8、特殊工种不无证上岗,非机械工和电工随意挪动各种机械电器设备,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护意识。
9、发现工地有不安全因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避免事故发生。
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项目部经济处罚。